贵州都市报8月29日讯(鄢海瑞 廖波 李佳懿)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开庭审理了顺海林场系列抢劫案,被告人蒋兴前、周学林、罗远龙被控抢劫罪。
据了解,今年1月2日,两对情侣分别在顺海林场公园内被4名男子持枪、持刀抢走现金5200元、4部手机及金银首饰等物品。接到报案后,乌当公安分局立即成立由20名男女警员组成的专案组,并分成两个小组,一组在公园附近走访、调查;另一组则由10多名男女侦察员装扮成情侣在公园内布控。
2月7日中午,民警万某和一名女侦察员化装成情侣与4名歹徒中的3名遭遇后,在身中5刀的情况下,开枪击毙1人,击伤2人。之后,击伤的两名歹徒和在山下“把风”的一名歹徒逃脱。2月9日,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经检察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杨朝红(被击毙者)1994年因抢劫被判刑12年。另三名被告人中,蒋兴前、罗远龙系遵义县人,另一被告周学林系遵义市人。经检察机关查明,从2003年开始,三名被告人伙同死者,多次入室抢劫,并在顺海林场多次持刀、枪对游人实施抢劫,其中,蒋兴前抢劫14次约100000元。周学林抢劫2次约40068元。罗远龙抢劫3次抢得22572元。
蒋兴前还多次伙同他人入室盗窃财物,共计价值17900元。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蒋兴前、周学林、罗远龙使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另外,蒋兴前的行为还构成盗窃罪。
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了蒋兴前。他告诉记者,他1994年在家中开馆子做生意时结交了一些社会上的朋友,1999年便染上了毒品。开店挣的钱全部用于吸毒。为了满足每天吸毒的开销,2002年底开始入室盗窃,后来又开始抢劫财物。他觉得对不起孩子,可是染上毒品走到这一步,也没有办法了。在抢劫时,如果遇到反抗,他就用刀杀伤对方的脚。
鉴于案情重大,该案将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后择期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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