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8月14日电(记者 石新荣)“文化千岛”贵州省重视通过立法手段保护丰富独特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资源,目前一部以可操作性强为目标的《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办法(草案)》,正在修订和完善之中。
地处中国西南的贵州共有3个民族自治州、11个自治县、252个民族乡,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乡总面积占全省面积的68.2%,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7.9%,因山高路远、相对封闭而保存比较完好的原生态多民族文化,构成了贵州“文化千岛”的特色。前不久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贵州有苗族古歌、侗族大歌、布依族八音坐唱、水书和水族马尾等31个项目入选,民族自治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占据了主导地位。
据介绍,早在2002年7月30日,贵州就出台了首部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地方性法规——《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并于2003年1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目前由贵州省文化厅负责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办法草案,就是依据这一条例规定起草,预计年内可提交审改、并报送省政府审议批准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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