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8月14日电(记者周芙蓉、黄歆)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中国政府不断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安全培训体系不断完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培训司副司长张平远在近日召开的2006国际安全生产培训研讨会上介绍说,目前,中国以《安全生产法》为依据已初步形成了4个层次的安全培训法规制度体系,即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安全培训的部门和地方规章、一系列安全培训规范性文件、较为系统的安全培训标准体系。在培训基地建设上,目前全国共依法认定了安全培训机构资质2457个,其中一级26个,二级145个,三、四级2286个,全国四级安全培训基地网络基本形成;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先后分级开展了全国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的教师岗位培训和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培训。各培训机构积极聘请各方面专家构建师资库,组建了一支水平较高的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在教材建设上,总局组织编写了煤矿安全培训模块教材、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培训教材、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培训教材等各类教材40余种,并定期组织进行安全培训教材评选活动,向社会推荐优秀教材。各地相关部门培训机构也组织开发了适合地区、行业特色的培训教材,为提高培训质量提供了重要保障。2002-2005年,全国共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108.48万人次,安全管理人员174.39万人次,特种作业人员927.1万人次。
同时,通过加强中美矿山安全合作、中日煤矿培训合作,邀请高层次专家来华进行培训和交流,组织安全培训考察团分赴有关国家进行安全管理考察与安全培训,安全培训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取得了较大进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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