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日报8月11日讯(金卓颖)日前,贵阳市城管、民政、公安、民族宗教事务等部门联合发出通告,进一步加强丧事活动管理,对丧事活动作出了具体规定。
“通告”规定:丧事活动中,严禁占道、占公共场所治丧和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乱扔、乱烧、乱倒垃圾、乱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严禁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公墓和公益性墓地以外地方建墓立碑;严禁在医院内设置悼念场所和进行悼念活动;严禁使用非殡仪车辆擅自承运遗体等。
据悉,“通告”还规定了下列几种行为将会受到处罚:严禁乱扔纸钱等各类废弃物,以及从室内(车辆内)向外抛掷废弃物;违者,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处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严禁向城市道路、河道、公共场地倾倒垃圾等废弃物;违者,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严禁在医院内设置悼念场所和进行悼念活动;违者,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严禁使用非殡仪车辆擅自承运遗体;违者,由民政部门会同公安部门依法扣押承运车辆,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