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7月8日电(记者李春惠)贵州省黎平县工商局近日查处一起商标侵权案件。
黎平县工商局接举报称,这个县城关北门新区副食市场经销的“烟乡啤酒”,其商标的图样版本及颜色与“烟台啤酒”图样版本及颜色相近,涉嫌侵犯“烟台啤酒”商标注册专用权。工商局立即指派执法人员进行立案调查。经办案人员调查核实,当事人李某所经销的“烟乡啤酒”是湖南芷江鹤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其使用的瓶贴商标在图案的外观设计和颜色上,与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的“烟台啤酒”商标十分接近,注册商标上拼音字母的排列组合也极为相似。
据介绍,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属于侵犯烟台啤酒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为此,黎平县工商局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非法经营的“烟乡啤酒”500件,并处以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湖南芷江鹤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烟乡啤酒”也被当地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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