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7月7日电(记者周芙蓉)记者从贵州省水利厅了解到,因生产建设活动产生的人为水土流失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边治理,边破坏”现象时有发生。
贵州省水利厅水保处处长徐彦杰介绍说,通过多年努力,贵州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取得一定成效,水土流失的面积在减小,流失程度在减轻,但治理的速度还远远不能满足生态环境改善的迫切需要,局部地区过伐过垦过牧现象严重,一些企业在进行开矿、修路、采石等生产建设活动时,随意倾倒废土、废石、矿渣,只重开发、忽视保护。
徐彦杰表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局面,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一些开发建设项目忽视水土保持,未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和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施工建设过程中造成人为新的水土流失。更重要的原因是,《水土保持法》给予相关职能部门独立执法的力度比较弱。
据最新调查显示,贵州水土流失面积为73179.01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41.54%。其中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为51646.82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44.62%;珠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为21532.19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35.64%。全省年土壤流失量25215.38万吨,年均土壤侵蚀模数1432吨/平方公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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