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6月28日电(记者周芙蓉)据贵州省扶贫办介绍,新阶段扶贫开发以来,贵州省区别情况,采取“三类扶贫措施”,分类扶持不同贫困群体,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目前,贵州贫困人口占到全国1/10,到2005年末,贵州全省还有266万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和465万低收入贫困人口,分别占全国贫困人口的11.25%和11.43%。
贵州省扶贫办副主任刘素芬介绍说,新阶段扶贫开发以来,贵州立足实际,以扶贫开发的重点乡(镇)和重点村为主战场,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为重点,采取三类扶贫措施,着重抓好帮助贫困群众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基本增收门路、提高基本素质“三个基本”问题。
对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差、自我发展能力弱,但经过帮扶可以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通过项目带动实施开发式扶贫;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地方的贫困人口,进行易地扶贫搬迁;对鳏寡孤独、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通过建立特困群众救助制度的办法给予长期社会救助。
2001年至2005年,全省共有200余万贫困人口越过温饱线,净减少贫困人口4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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