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商报6月28日讯(李庆 刘婷婷) 斑马线上,形形色色的车辆呼啸而过,只见行人在车流中左躲右闪、如同惊鹿……斑马线上险象环生的场景在贵阳市的许多路段不断重复上演着。在许多驾驶人似乎已经视为正常的同时,人们不禁要问,行人的路权到哪里去了?
昨日,本报记者联合贵阳市交警部门,对斑马线上的交通状况进行了一次专门调查。
测速:9分钟47辆车超速
上午11时40分,交警一大队民警引领记者来到大营路,在二十三中与北郊小学的中段,这里有一个限时速30码的行人过街斑马线。民警打开流动测速仪,电脑语音不断提示“超速、超速……”
记者在现场作了一个统计,11时40到11时49分,有100辆车经过,而超速的车多达47辆。
何兵介绍,在道路中段的斑马线上,车辆不减速甚至超速的现象较为普遍。在这一路段还不是十分突出的。
违法者:“没听说要避让行人”
下午3时,记者随交警二大队二中队民警来到遵义路,记者与民警站立在路边约5分钟,就有30多辆汽车对人行横道的行人视而不见,抢着呼啸而过。
随后交警拦下了9辆不避让行人的车辆,多数驾驶人表示知道经过斑马线时要避让行人,而有2名驾驶人居然称“不知道”,“没听说要让行人”。
记者随机采访了行人,一位姓张的市民告诉记者:“现在过马路很危险,车辆根本不顾及行人的生命安全!”一妇女提及此事就一肚子火,昨天她正要过马路,一辆小车就突然转弯冲了出来,她吓出一身冷汗,而驾驶员居然骂她“瞎了”。
二中队指导员刘建勇说,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无论有无交警或电子监控,行人都有优先通行权,车让行人理所当然。按照“道交法”规定,不避让行人可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
市民:违法者应重罚
由于驾驶人过斑马线不减速、不礼让,十分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来自交警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南明区发生了49起在斑马线上发生的事故,有3人在事故中丧生。
记者采访的市民都认为,驾驶人应该自觉遵守法规,主动避让行人,难道一定要造成无可挽回的伤害时,才会知错吗?行人也要珍惜生命,一定不要随意横穿马路。而对于违法不避让行人的车辆或不按规定行路的市民,有关部门都应该予以重罚,这样才会有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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