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商报6月13日讯(肖建忠 廖煦昱) “老公”拿批文,“老婆”搞工程,不到一年的时间诈骗合同履约金及质量保证金67万元。
据了解,今年42岁的李辉是原贵阳市白云都拉铁厂法人代表,是大家眼里的女强人。和他以夫妻名义长期生活的杨某某(在逃)是贵阳市白云某公司的法人代表。2002年7月16日,杨某某以公司名义拿到了白云经贸局关于扩建炼铁高炉的批文。本应按照规定到城建、环保等部门申报项目,但其两年内一直未到相关部门办理。
2004年8月,“夫妻”二人在没有资金、没有环保、城建等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始聘请专门人员负责工程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同时对外发包工程。此时工程根本无法动工。二人就这样将经贸局的一纸批文作为聚宝盆,与多家承包单位签订工程发包合同,李辉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上以法人代表的名义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要求承包方交纳一合同履约金或者质量保证金。
经查实,从2004年8月至2005年5月,先后有7人向李辉交纳合同履约金,共计67万元,而扩建工程至今没有开工。
日前,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辉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万元,其所在的集体企业因相同罪名被处10万元罚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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