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都市报6月9日讯(杨露怡)为了提高销售量,抢占市场份额,便以“折让奖励费”为名向客户提供“回报费”。近日,贵阳市乌当区百花工商所查处了一起在销售啤酒时打着以“回报顾客”为名,向客户提供好处费的商业贿赂案。
据了解,今年年初,陈某在未办理任何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开始擅自在市内销售由重庆和六盘水某啤酒公司生产的系列啤酒。经营了一段时间后,陈某觉得销量太低,于是想出一个“新方法”:每次上门联系客户时,便向客户声称,可以提供一定的“折让奖励费”回报客户。
工商部门认为,陈某的行为不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而且还扰乱了正常的啤酒市场经营秩序。目前,陈某所销售的系列啤酒已被百花工商所进行查扣。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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