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商报6月2日讯(乔怡) 贵州省昨日开始执行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因违反食品卫生法规,被处以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卫生许可证,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2006年6月1日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将在2007年全部更换新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