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商报5月20日讯(胡雪乔) 记者昨天从贵州省消费者协会获悉,首个“黔澳两地消费维权合作协议”已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正式签订。今后,贵州省消费者前往澳门旅游、消费时发生消费纠纷,可直接向澳门当地的消费委员会投诉。
“协议的签订对我省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个利好。”贵州省消协秘书长李良寿告诉记者,“协议将过去繁杂的投诉渠道和手续化繁为简,能更加有效、便捷的维护贵州省消费在澳的消费权益。”
据了解,贵州省游客过去在澳门遭遇消费纠纷不能直接向当地消协或消费委员会投诉,需在返回本省投诉后,由贵州省消协将案件转移给中消协,再由中消协转移至澳门当地消协解决。案件周转时间长达一个月之久,使贵州省消费者难以在第一时间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黔澳两地消费维权合作协议”,今后黔澳两地消费者在贵州、澳门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发生消费纠纷,都可直接向纠纷发生地或居住地的消协或消费委员会投诉。当地消协或委员会将在接到投诉的第一时间着手解决。15个工作日内将投诉及相关材料转移至消费纠纷发生地消协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回复对方。投诉处理过程将严格保守个人资料及个案秘密,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