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病床上的民工阳大应
提示
■ 经过贵州省人民医院5天的全力抢救,工作中误饮强酸的民工阳大应仍未脱离生命危险,家人却已经耗尽钱财。无助之下,他们要求雇主付钱救人。雇主则表示,要么出1000元私了,要么就该等法院来裁决赔偿数额。
阳大应急等治疗,但进入司法程序需要时间,即使索赔成功,似乎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强酸误当矿泉水
阳大应在贵阳金关一家专门安装水箱的店铺打工。5月6日中午,在店主的安排下,刚上班4天的阳大应与几名同事一道,为四方河一户居民家房顶安水箱。
中午时分,大伙安装中途停下休息,阳顺手拿起带去的“矿泉水”喝,刚一吞下,他就惨叫起来。几名工友这才发现,阳大应把安装水箱用的强酸当成水喝了,而强酸也是用同一种矿泉水瓶装的。
出事后,民工立即叫来店主,并一起将阳大应送到骨科医院。医生诊断发现,阳大应的食道、气管、口腔已严重烧坏,由于伤势严重,阳大应随后转院至省医抢救。
“1000元私了”
阳的家人告诉记者,店主在事发当天支付了500元,而家人从老家带来的5000元已经花得只剩下几十块钱。此后,家人一次又一次寻找店方,请求付钱救人。
阳的家人认为,店方对此事负有责任,“直到事发后,店主也不知道这种强酸的化学成分,这给抢救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最后找到这种药品的贵阳总店,才得到生产厂家传真过来的相关资料——这是一种名为过氧化环已酮的强酸性化学药品,易燃、易爆,有强腐蚀性。”
“这么危险的物品没有专人管理,却用饮用水瓶罐装,和饮用水摆在一起。”阳的家人说,“没有进行培训就让他上岗接触危险品,不出事才怪。”不过,阳的家人也承认,阳大应自己也有过失。
家属一次又一次找上门来,店主提出“1000元私了”的方案。为了先拿钱救急,5月11日,阳的家人请记者来到金关找到女店主,以作见证。不过,女店主只拿出800元,并说:“要不要都是这点钱。”
女店主告诉记者,自己有正规手续、经营执照,绝对不是黑作坊,只是因丈夫拿走了证照,才无法出示,“能拿这些钱出来已经仁至义尽了”。她说,店方的确有责任,但到底该负多大的责任,谁也说不清楚,最好等人民法院的裁决,到时自己决不赖帐。
由于当事双方情绪激动,女店主最后生气离去。
索赔和救人的尴尬
阳大应的家人咨询了律师,要进入法院审理程序,必须要等阳的伤好后,进行伤残鉴定,知道伤残级别后才能申请赔偿的数额。
“这就是说,阳大应只有等到伤残后才能得到赔偿,而不能指望这笔赔偿救命。”律师语气沉重地说。
“我们没钱给阳大应治病,他马上面临停药,我们都快急死了。”阳的家人流着泪说,他们最关心的不是事后的赔偿金额,而是“到哪里凑点钱让他先活下去。”
记者在医院看到,病床上的阳大应,戴着从鼻子通往肺部的导气管,靠营养液维系生命。医生说他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最严重的是他高烧一直未退,“可以说是在死亡线上挣扎”。(记者 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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