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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贵州省物价局获悉,自3月下旬开始,物价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范围包括:2005年1月1日以来化肥生产、经销企业(包括进口经销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执行化肥价格政策的情况;所有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化肥价格重点检查不执行规定的政府指导价、采取价外加价、多收运杂费、少给化肥数量等形式变相提高出厂最高限价;不执行规定的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最高限价;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进行价格欺诈;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据悉,农资生产环节的排污费、农资流通环节的车辆通行费、城乡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相关部门将给予减免优惠,具体优惠政策将由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分别会同省环保局、省交通厅和省工商局制定。(金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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