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安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胡培涉嫌贪污、受贿近40万元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据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查明:2001年底,时任安顺市国土局土地开发中心主任的褚仁胜(另案)向被告人胡培汇报土地开发中心有关造地问题时,提出由于节日和项目需要钱来应酬,能否从造地工程上处理点钱出来。胡便同意褚从造地工程项目把钱弄出来。此后至2003年8月期间,褚仁胜以造地工程项目名义,采取签订虚假合同,提高造地工程费的手段,分6次套取土地差价100余万元,褚仁胜将其中的22万元分九次送给胡培使用;2003年10月或11月至2005年3月,被告人胡培分三次收受安顺三名房开商送上的现金共4万元。
检察机关还查明:2004年4至8月,在实施杨武造地工程时,根据胡的安排,时任安顺市土地开发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的包兴军以褚仁胜在时签的合同,从杨武造地工程中套取了15.7329万元工程差价后,包分两次将10万元钱给了胡培。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胡培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贪污罪。
法院当天经过一天的庭审后,审判长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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