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邮箱 用户名 密码
新华搜索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今日要闻
贵阳严禁停车场挪作他用 反此规定将受罚
www.gz.xinhuanet.com  2006年03月03日 08:34:11  来源:本网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关闭  
 

    新华网贵州频道3月3日专电(记者李春惠)为了解决中心城区行车难、停车难问题,贵阳市日前作出规定,严禁停车场挪作他用,有关单位将对违反此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由于贵阳市停车场管理体制不健全,部分单位将原规划性质为地下停车场的场所擅自改变用途,导致城区行车难、停车难现象较为普遍。对此,贵阳市有关部门从3月1 日起对中心城区21条主干道两侧地下停车场使用情况,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普查和清理整顿。

    在普查阶段,停车场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必须同时进行自查,已改变用途的停车场,有关单位必须按照规划审批要求自行完成整改,限期恢复停车场使用功能。

    据悉,对未按照原城市规划审批要求恢复地下停车场的单位,有关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按照该项目工程总造价的5%—20%进行处罚。(完)

 
 
图片新闻
 
要  闻
· 贵阳严禁停车场挪作他用 反此规定将受罚
· 贵州《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 扰民可找110
· 数学不再是贵阳高中毕业会考“必过”科目
· 贵阳:今年中考不再以分数为唯一录取标准
· 贵州加大力度打击黑恶势力 公布举报电话
· 常昊与孔杰之战 实属“意外”之战
 
新华社简介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Copyright © 2000-2004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新华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新华社网络中心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