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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提醒:办公司"分期付款"量力而行
www.gz.xinhuanet.com  2006年02月24日 10:00:36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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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黔在线讯 日前,记者从贵阳市工商局获悉,新《公司法》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当老板的投资者越来越多,截至目前,已办理完所有手续的超过14家。工商局提醒投资者,“分期付款”也要考虑经济实力,资金如不能按时到位,将受高额处罚。

    据悉,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分期付款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只需3万元,且首期只需到位20%,余款只要在两年内到位即可,实现了许多投资者“分期付款”当老板的梦想。不过,贵阳市工商局注册处负责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册资金如不能按期到位,将会被要求减资,否则就会按虚假出资论处,且罚金高达虚假出资的5%—15%,因此,投资者在投资时必须考虑是否真有“分期付款”的能力。

    据了解,目前,在市工商局注册的公司中,大多数分期付款者的注册金额都较大,最多的为400万元,最少也有50万元。一家注册资金为200万元的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分期付款能够缓解资金不足的困难,此外,还可选择更多的项目来做,是一个十分不错的办公司方式。目前,贵阳市工商局已为10余家公司办理了分期付款手续,注册资本达到1800万元,到位首期款为696万元,占38.66%。

    作者:杨露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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