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时讯消息 记者从省环保局了解到,我省“十一五”期间农村环境保护将以创建生态示范区、生态示范乡镇和文明村寨为重点,10%的村庄将达到文明生态村标准。
我省在农村环保工作中,把创建生态示范区和环境优美乡镇作为推进城乡环境改善的有效措施,将在2007年完成绥阳县、余庆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创建工作。2010年完成贵阳市花溪区、金沙县、毕节市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使全省国家级生态示范建设试点创建县市区比例由目前的13%提到15%,力争在2010年前全省5%的乡镇开展省级生态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为了有效遏制污染向农村扩散,我省将把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纳入小城镇规划编制范畴,积极推行乡镇企业污染集中控制。实施全省土壤环境质量保护规划,以推进无公害农业、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等为主,促进农业产业生态化。
到2010年,全省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将达70%,生活垃圾收集率将达6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将达60%,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将达40%,农户室外道路硬化率将达30%,初步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梁隽 瞿燕凌 记者 孙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