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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贵州频道12月22日电(记者周芙蓉)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政府为规范客运交通管理,出台相关政策,对客运交通进行特许权经营。有关专家认为,出租车经营权应该完全放开,由市场来调节进出,以避免政府的寻租行为。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分析说,寻租活动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对政府活动所产生的额外收益的寻租;对政府职位肥缺的寻租;对政府活动所获得的公共收入的寻租。比如,在出租车行业进行数量限制,只发放一定数量的牌照,这时寻租就在三个层次上进行:
为了获得牌照或许可权的寻租,也就是对管制结果的寻租。寻租的空间就是没有出租车牌照数量限制与有牌照数量限制之间的收益差额。如果拍卖牌照或许可权,而且公平竞争,这一层次的寻租活动将消失。但由于制度是有成本的,拍卖及对拍卖过程的监督需要高额费用,所以在实际中,即使拍卖,寻租的可能性还是存在。
对管理出租车的政府职位的寻租,也就是对管制权力的寻租。即使第一层次的寻租空间消失了,并不意味着寻租活动的结束,而是寻租转向了第二层次,即对政府管理出租车的职位的寻租。只要出租车的牌照是有限制的,出租车管理部门就会成为人们向往的肥缺。当然,如果能够对政府的管理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使得职位的权力运作透明化,杜绝幕后交易,那么这一层次的寻租活动也会消失。但是实际上,对职位监督的制度设计是十分复杂的,所以,职位的寻租活动难免会产生。
对政府获得的有关出租车的各项收入的寻租,也就是对管制收益的寻租。拍卖出租车许可权,政府获得了一笔收入。但由于没有建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公共财政制度,所以,贪污、挪用、浪费等情况会经常发生,腐败的机会很多。
胡星斗指出,出租车牌照管制、设立垄断许可权,虽然通过拍卖有可能消除第一层次的寻租空间,但寻租又转向了第二层次、第三层次,政府职位和管制的权力成为获利颇丰的争夺对象。
现在,我国各城市出租车都实行特许经营,政府部门获得了短期的暴利,如贵阳的经营者为取得经营权一次性的投入就高达几十万元;北京的出租车司机每月则要交四五千元的“车份子”钱,每天运营十三四个小时,才能获得微薄的收入等。
胡星斗认为,为了减少政府的寻租活动,最好的办法就是放弃对出租车的数量限制和许可权限制,如改特许经营或公司垄断经营为备案制的低门槛进入,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政府加强监督执法,勒令不合格的经营者退出;假如出租车太多,经营者不赚钱的话,他也会自动退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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