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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统计局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贵阳市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民纯收入的差距进一步扩大,1996年至2004年,8年间从3216元扩大到6180元。
2004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8989元和2809元,分别比1996年增加4123元、1159元,年均增长8.0%、6.9%;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由2.9:1扩大到3.2: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由原来的3216元,扩大到6180元。
据相关人士分析,贵阳市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民纯收入的差距进一步扩大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差距逐年扩大。虽然农民工资性收入有所上升,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的比值从1996年的10.3:1下降到2004年的7.5:1,但是他们的绝对值差距已经从1996年的2697元扩大到2004年的5279元。二是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速较慢。近年,贵阳市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和改造,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有所增加,但其增长速度比较慢。2004年,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2527元,比1996年增加725元,年均增长4.3%。由于家庭经营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其增长速度慢,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
此外,城市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也在扩大。2004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收入组和最低收入组分别为25576和2337元,分别比1996年增加16020元和265元,年均增长34.9%、1.5%;城市居民最高收入组和最低收入组可支配收入的差距由4.6:1扩大到10.9:1,绝对值差距也由原来的7485元,扩大到23240元。
作者: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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