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已有41家司法鉴定机构通过重新审核登记,鉴定人达439名,这意味着我省41家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均纳入了统一管理。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规定,10月1日起,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和声像资料鉴定纳入统一管理范围,从事以上鉴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需要进入《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才能开展鉴定业务。
目前全省各地、州(市)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正在进行体制调整,使其成为独立的法人。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未完成体制调整仍与司法行政机关存在隶属关系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一律不予登记。 (记者 况顺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