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下午,省长石秀诗主持召开省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草案)》。
会议认为,正常的人口性别结构是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1990年我省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以来,通过认真实施《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近年来人口出生性别比例总体呈攀升趋势。为切实解决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维护广大妇女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动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草案)》非常必要。
会议决定,原则通过《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报省政府批准后施行。
作者:杨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