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至10日,全省工商系统推行个体户管理费“阳光收费”工程现场会暨经验交流会在凯里市召开。
今年3月以来,我省工商部门把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定费依据等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使执法者清清白白收费,个体户明明白白缴费,促进了该系统党风廉政工作,提高了执法效能。
以往收费标准执法者说了算,随意性大,容易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和以费抵吃、抵玩、抵物等。定费标准个体户没有发言权,难免不产生人情费,管理费定了又随意增减免,滋生了腐败,导致国家财源流失,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影响社会稳定。
实施“阳光收费”把管理费定、收、管等监管工作置于透明环境中,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收缴个体工商管理费。全工商系统推行由工商干部、个私协理事、义务监督员、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以及个体户代表组成五方定费小组,先由个体户申报,通过抽样调查,成本倒算、行业地段类比确定营业额的基础上,民主商定各行业的收费基数和户均缴费标准。对管理费定额有较大异议的,通过听证会充分听取意见,确定最终定额。在定费过程中提高了准确性、民主性、合理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凯里市大十字一位从事婚纱出租和摄影的个体户,最初核定他每月应缴管理费1000元,业主提出异议,经五方定费小组调查研究认为该个体户刚开业,各方面都不熟悉,将管理费下调为每月500元。
全省工商系统在实施“阳光收费”工程的同时还强化政务公开制。即: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人员身份、公开办事纪律、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监督举报渠道;注册登记受理、审核、发照分离,市场监管定费、收费管理分离,案件查处实行取证、核审、审批分离;办理证照服务时限承诺、消费者投诉及时受理承诺、干部违纪违法及时查处承诺、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文明用语承诺。进一步转变队伍作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广大经营者对自己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听证权表示十分满意。他们说:“过去工商部门收费我们认为是为他们发福利、发奖金,所以任凭他们怎么讲,我们能拖就拖,能不缴费就不缴。实施‘阳光收费’工程后,我们才明白缴纳个体管理费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是为国家聚财,为国家作贡献。而且现在工商部门收费公示后,有据可依,整个收费过程均在阳光下操作,我们理解和支持”。
作者:秦伟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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