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9月2日体育专电(记者周之江)贵阳市日前出台法规,要求学校应当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综合运动会。
8月31日,贵阳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贵阳市全民健身规定(草案)》规定明确,每年的6月10日将成为贵阳市的全民健身日,6月10日所在周将作为全民健身周,乡级政府、街道办事处每3年,县级以上政府每4年应当至少举办一次综合运动会。
该草案规定,今后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相应的公共体育设施,并且要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而原有居民住宅区也应当逐步合理配置公共体育设施。
草案还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经批准拆除的公共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择地重建,且不得小于原有规模。(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