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时讯消息 日前,百宜乡129户因购买假劣水稻种子受损的农户团聚在乡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依次领取赔偿款。拐吉村农民汪寿吉从乌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手里领到640元赔偿款时,眼里闪动着感激的泪花说:“感谢人民政府为我们撑腰,感谢法官为我们索回了损失。”
2003年春季,四川省国豪种业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经理李斌,从湖南省怀化农科所种苗开发中心购进“金优207”杂交水稻种子3510公斤,在明知该批种子不合格、不能销售的情况下,把这批种子销售给乌当区及开阳县农民栽种,造成大面积减产,直接经济损失达40多万元,涉及乌当区百宜、新场、下坝等10个乡镇的339户农户。此案发生后,乌当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区相关部门对这批假劣种子进行鉴定,对受害农户的损失逐户进行核实,出钱请律师代受害农户向被告人所在地开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销售假劣水稻种子的犯罪嫌疑人李斌不仅受到了法律追究,同时赔偿了受害农户的损失。
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受开阳县人民法院委托,从今年7月开始,带着四川国豪种业公司贵阳分公司及湖南怀化农科所种苗开发中心赔偿的损失款,逐户发放到农户手中。至此,这起贵阳市自国家《种子法》实施以来的首例赔偿案划上了圆满句号。
(谢昌达 马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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