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傍晚,江苏省阜宁警方在接到本报记者的情况通报后,立即安排民警赶到贵州妇女张某某所在的郭墅镇“家中”,但张不愿回答自残的原因。
来至贵州省金沙县的妇女张某某6月27日下午在江苏阜宁自残后,向该县医院的医生求救,自称被拐卖(本报6月29日报道)。记者获知这一情况后立即与阜宁警方取得联系,阜宁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立即指令郭墅镇派出所民警调查此事。
郭墅镇派出所陈警官告诉记者,28日下午6时许,该所两名民警赶往张所在的刘李村,找到了已回到“家中”的张某某,张当时头上还包着纱布,看见有民警来,周围当时还围满了群众,当民警用普通话询问张是否被拐卖、为何自残时、是否愿意和民警走等问题时,张只是一个劲的摇头。
由于张不会讲普通话,她讲的很多话民警都听不懂。阜宁警方表示,如果张确系拐卖,自己又愿意返家,警方将立即进行解救。
金沙县公安局太平乡派出所熊警官告诉记者,张家很穷,去年9月份其外出打工时都是卖了家中的两袋苞谷才凑齐的路费,目前已向张的家人告知了此事和张在江苏的具体地址,其家人目前还没有对此事作出反应。 (丁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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