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省城调队的数据显示,前5月,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33.77元,同比增长10.8%,居民收入中非工资性收入今年以来出现大幅度增长,其增长幅度远远高于工薪收入。
在家庭收入构成中呈现两个特点,首先是经营净收入逐渐成为居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1—5月,城镇居民平均经营净收入348.91元,同比增长41.8%。其次是城市居民财产性收入逐渐增多,人均财产性收入达到了45.67元,比上年增加了1.2倍。
省城调队有关人士分析认为,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创业者队伍中,非工资收入的快速增长逐渐领涨居民收入。此外,虽然我省居民财产性收入在全国偏低,但其快速增长的势头表明居民的投资意识加强,利用现有财产实现资产增值的效率也在逐步提高。
(胡凯鹰 傅红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