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姓刘的车主反映,5月16日中午,他的大货车因为未缴纳今年的运管费被乌当区运管所查处,车被要求停在三桥附近一指定的停车场。5月17日中午刘补缴了今年的运管费、罚款和滞纳金后,乌当区运管所发放了放行证,刘的车总共在停车场的停车时间不到24小时。但是,停车场要求交他纳40元的停车费,刘质疑收费太高时,停车场的一保安称,这是运管所委托他们征收的惩罚性停车费。刘随后要求停车场出示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但保安拒绝提供。最后,刘花了20元停车费才将车开走。
对于此事,记者日前与乌当区运管所取得了联系。运管所一工作人员称,运管所从来没有要求停车场收取所谓的“惩罚性”停车费,停车场的收费行为是停车场自己的事,与运管所没有任何关系。运管所在处理完毕后,对每一辆车都会发一个放行证,放行证也没有要求司机交纳停车费一事。
记者从贵阳市物价局收费处了解到,室外停车场停放8吨以上的大货车,12小时以上不满24小时的,收费标准为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