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5月19日贵州省劳动保障厅向媒体通报: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省劳动保障厅为此要求全省各相关用人单位必须依照该通知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内容。
根据要求,劳动合同必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本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作者:聂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