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截至3月底,我省共有48万人被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累计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1亿元。
一季度有8个县提高了低保标准,分别是:桐梓县由104元提高到135元;余庆县由120元提高到150元;湄潭县由104元提高到125元;普定县由104元提高到120元;长顺县由100元提高到130元;龙里县由104元提高到150元;台江县由104元提高到120元;剑河县由91元提高到106元。
据悉,今年3月底,全省已有80个县提高了低保标准,全省平均标准提高到126.7元。
作者:徐莹 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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