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3月17日起,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逾期还款罚息将进行下调。
建设部日前下发的《关于住房公积金有关利率政策调整的通知》中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各城市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罚息加收幅度。贵阳市按照30%上浮执行。
据介绍,按30%上浮后,罚息将有所降低。例如借款期为5年(含5年)以下,现行年利率是3.96%,若逾期还款1万元,调整前的日罚息是2.1元,调整后的日罚息则为1.43元,减少0.67元;借款期为5年以上的,年利率是4.41%,逾期还款1万元,调整前的日罚息为2.1元,调整后的日罚息为1.59元,减少0.51元。 (李佳 记者 杨源 孔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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