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老实巴交的纳雍县龙场镇农民吕某受了工伤以后,被老板扔下不管,最终落下了5级伤残。从受伤至今两年多时间里,尽管吕某与老板多次交涉,但无济于事。在纳雍县人劳局劳动综合股的大力帮助下,这一工伤纠纷于今年2月17日得到了劳动部门的仲裁结果,裁决书从3月9日起生效。近日,吕某已向纳雍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赔付。
2002年12月,家住纳雍县龙场镇的农民吕某来到沙包乡一家煤矿打工。其间,吕某在一次作业时受了工伤,脚骨折断。老板当时将吕某送到医院略作检查,稍作安抚之后便把他送回了老家。3天后,吕某感到伤情非同小可,便又回到医院就医。没多久老板就拒绝再支付医药费,于是,无钱继续治疗的吕某只好出院。之后不久,煤矿易主,落下残疾的吕某更没处“讨说法”。去年,纳雍县人劳局劳动综合股得知这一情况后,建议吕某去毕节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了伤残鉴定,结果定为5级伤残。今年2月17日,受理吕某申诉的纳雍县人劳局通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进行仲裁,被申诉人接到通知后没有到场,劳动综合股依法作了缺席裁决:由原煤矿老板赔付吕某人民币69000余元。2月21日、22日,裁决书分别送达申诉人和被申诉人手中,15天之后,裁决书生效。最近,把纳雍县人劳局视为维权好“靠山”的吕某拿着生效的裁决书,向纳雍县人民法院提出了执行申请。
作者:周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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