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阳晚报》报道 昨日,贵阳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阳市绿化条例》和《贵阳市绿化条例修正案》。据悉,今后经批准砍伐城镇树木的单位或个人,每砍伐一株树木必须补植胸径5厘米以上树木五株。
按照新的《贵阳市绿化条例》规定,今后,新建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与总面积比例,城市干道不得低于25%,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不得低于30%,工业企业,交通枢纽、商贸中心等绿化面积不得不低于20%。
按照《贵阳市绿化条例修正案》,今后凡10米以上,基础深埋3米以上或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新建居民住宅楼、危房翻新住宅项目,必须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
据悉,该条例和修正案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耿敬涛 实习生 詹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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