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阳日报》报道 近日,清镇市某煤矿的王老板心里非常高兴,因为被政府抽取的十多万元的煤矿安全事故保证金连本带息又还回了他的帐上。王老板感慨地说:“贵阳市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真是把为企业减负落到了实处。”据统计,目前各区(市、县)、乡镇已陆续返还收取的煤矿安全事故保证金400多万元。
目前,我市共有持证开采的煤矿生产企业206家。为保障企业和矿工的合法权益,增强煤矿支付矿工因工死亡补助金的能力,维护社会和煤矿稳定,根据省政府相关规定,乡镇煤矿要按不低于每吨煤2元的标准收取安全事故保证金,用于支付矿工因工死亡补助,实行矿主自建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属矿主自有资金,煤矿企业闭坑后可提取余款、利息。
去年,市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区(市、县)存在安全事故保证金被作为当地有关部门的行政收费项目被挤占挪用的情况。为此,市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联合纠风、经贸、财政、物价等部门组成督察组,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专项检查。通过对涉及产煤企业的7个区(市、县)的检查,发现煤矿安全事故保证金被相关部门挤占挪用的现象严重。市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要求相关区(市、县)认真清退已收取保证金,退还到煤矿企业新建的存储专户上。 (记者 张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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