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物价部门向人大代表承诺:限期清退违规收费
金黔在线讯 昨日,四位贵阳市人大代表相约,就群众关心的一些学校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跨学年借读费问题进行持证视察。
一位家长的遭遇
要退预交借读费孩子须转学
据贵州省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介绍,近段时间来,时有上访群众反映,筑城一些学校违反国家、省及贵阳市有关规定,跨年度收取借读费。这个问题引起了陶光亮、陈世和、刘红、杜绍林等4位贵阳市人大代表的关注。他们专门对这次视察进行了前期的调研。
昨日上午,在开始视察之前,陶光亮代表、杜绍林代表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不久前他们接到一位学生家长的来信,这位家长说,她的孩子一次性交了六年(共6000元)的借读费后在贵阳市某小学读书,当孩子读到二年级时,她与丈夫离婚,由她抚养孩子,可是不久前她下岗了,供孩子读书发生了困难。于是她找到学校商量,希望先退回孩子未来四年预交的借读费,然后每年交一次,以缓解自己的经济压力。但是学校拒绝了她。她将此事向教育部门反映,得到回答居然是,可以退钱,但孩子要转到非重点学校读书。
红头文件明确规定
借读费只能按学年收取
几位人大代表气愤地说,他们在贵阳市人大信访部门的协助下,查阅了许多相关规定,结果表明,这位母亲遭遇不公。代表们介绍,2004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会上,曾把“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违反规定跨学期收费”列为检查的重点。代表们提供的省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联合于2004年8月下发的文件(黔价费[2004]247号)明确规定“借读费按学期或学年向学生收取”。而贵阳市物价、教育、财政部门随后联合下发的文件(筑价费[2004]54号)文件则更加明确规定“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政府所在地学校借读费标准最高不超过500元/生·学期,按学年收取。”
几位代表说:“本来这些城区学校就按最高标准收取借读费,而且还要小学一次性收取六年、中学一次性收取3年的借读费。这不仅仅严重违反规定,还增加了家长的负担。”
贵阳市教育局、物价局联合于2004年12月24日下发的(筑教发[2004]240号)文件中写道:“部分小学一次性收取六年借读费6000元,部分中学一次性收取三年借读费3000元。”这份文件并明确要求:“确实存在跨年度收取借读费的学校,要认真做好对违反规定超收部分钱款的清退工作。”并限定“清退工作必须在2005年1月15日前完成。此次清退工作结束后,对再发生的群众关于跨年度收取借读费的投诉,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肃查处,并按照党纪、政纪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借读费收了多少
有关部门调查:两城区小学收了1300余万
贵阳市中小学收取的借读费有多少?是哪些学校在跨学年收取借读费?几位代表介绍,贵阳市物价、教育、纠风等7个部门于2004年11月4日至18日,对全市部分区县教育局、中小学、联合办学、民办公助学校进行抽查。结果表明,贵阳市两城区小学在去年9月都存在跨学年收取借读费情况,云岩区招收借读生1930人,借读费收取总额1100余万元;南明区招收借读生675人,收取借读费284.5万元。调查还表明,按照规定已要求进行了清退,其中云岩区已清退6.1万元,南明区已清退19.4万元。其余正在清退。
市属9所中学初中收借读生人数165人,收取借读费42.4万元,其中应退费23.6万元,实际已退费21.4万元,其余也正在清退。
这些已收取的借读费中,有多少是违反规定收取的?杜绍林代表说:“可以简单地算一笔账,一名小学生按规定最多一次交一个学年的借读费1000元,也就是说学校一次就多收了六分之五的借读费,家长的负担能不重吗?预交的费用仅利息就损失多少?”那么,又是哪些学校在跨学年收借读费呢?代表们介绍,主要都是一些热点中小学在收取。
物价部门回答
中学已清退完毕
代表们向记者介绍完情况后,决定持证视察第一站到贵阳市物价局。上午9点40分,当代表们来到贵阳市物价局时,该局副局长吴学伟已和贵阳市物价检查所负责人、云岩、南明两区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在会议室等候了。
据贵阳市物价检查所负责人介绍,物价部门对这个问题也很重视,目前中学跨年度收取的借读费已清退完毕。而小学的清退工作主要由教育部门牵头,因此物价部门对此了解的情况不全。
他还介绍,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许多违规学校表示,跨年度收取借读费是经家长同意的,而且家长们还为此签订了承诺书。不过他对这些承诺书是否表达了家长们的真实意愿表示怀疑。
人大代表质疑
承诺书是“不平等条约”
说到这个问题,代表们当即指出,这些承诺书大多属于“不平等条约”。杜绍林代表说:“我在某小学看过这种所谓的承诺书。它是怎么出来的?是学校老师召集家长开会,说上面要检查收借读费问题,因此请家长们写个承诺书,表示是自愿交纳跨学年借读费的。试问,家长们在现场有几个敢不写?谁敢让自己的孩子在学校今后被穿小鞋?”陶光亮代表说:“也有家长的确是自愿签订的承诺书,那是担心不一次交齐全部借读费,学校会拒收孩子或中途借故要求孩子转学。”
物价部门有关人士还介绍,有的家长表示不愿找学校清退。代表们指出,这是因为有的家长托人情关系,少交了部分借读费,如果清退,今后按每学年交纳一次不合算。而有的家长则是担心怕学校报复孩子,有的担心孩子从此在同学中受歧视。
学校为什么要跨学年收借读费?物价部门介绍,一些学校称,担心有的家长赖账不交,干脆一次性收齐;而有的学校表示,每年收一次很麻烦。而一位物价部门人士认为,由于教育经费不足,学校想通过跨学年收借读费应急。
四位代表当即指出,这些说法都不是理由。陈世和代表说:“我国的九年义务教育明确规定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即使有个别家长会赖账,也要让学生有受教育的机会,怎么能以此为借口呢?”而杜绍林代表则说:“其实,越是有钱、越热门的学校,收得越多,他们缺乏资金吗?”刘红代表说:“据我了解,一些热门学校的老师,几乎每年假期都要由学校组织到国内、国外旅游考察,他们如果缺钱,出去玩的钱又何来?经费不足,绝对不是乱收费的理由。”代表们还表示,一些热门学校利用预收的费用,办起了所谓特长班、兴趣班,或者是假借民办名义,办起了校中校。
小学什么时候清退
物价部门:限期一个月清退完毕
代表们听取了物价部门的汇报后认为,物价部门态度坚决,但工作力度还不够,一些已经违规收费的学校在叫苦,两城区物价部门不能姑息,应该继续督促清退工作。比如说,小学目前到底清退了多少?哪些学校还拒绝清退?预收的费用干什么去了?应该严查并及时清退。
贵阳市物价检查所负责人表示,筑教发[2004]240号文件要求的“清退工作必须在2005年1月15日前完成。”由于春节等原因而被拖延了,他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坚决要求各学校清退,在1个月内完成这项工作。
刘红代表接话说:“不仅要求小学尽快清退。我了解到,一些幼儿园也存在预收费问题,有关规定要求幼儿园是按月收费,现在许多是按学期收费,这也是违规。”
持证视察监督到底
要求提供清退账单
贵阳市物价检查所负责人还介绍,去年他们在要求学校清退时,还加大了处罚力度,有的学校还被处以重罚。
对此,代表们表示赞同。陈世和代表说:“教育乱收费为什么屡禁不止?有关部门往往是打招呼,说下不为例。学校因此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被查到了,最多一退了之,不会被怎么样。如果在坚决要求清退的同时,加大处罚力度,相信这种违背教育宗旨,唯利是图的现象会得到有效遏制。同时仅仅靠下发文件,只能治标,教育、物价部门应该认真寻找解决良策。”
四位代表在昨日的视察活动结束表示,希望通过视察活动,引起相关部门对这个问题的高度重视,并依法进行处理,以规范教育工作。他们将关注物价部门的清退处理工作,将要求物价部门提供清退账单,监督清退工作落到实处。他们还将于下周,相约到贵阳市教育部门持证视察,继续了解跨学年预收借读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