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2月19日电(记者周之江)信访法律咨询、公民旁听、立法公示、任职宣誓……制度创新带来的变化看似细小,却折射出中国各级地方人大探索政治文明之路的努力。
独具特色的“贵阳信访模式”就是人大立法和监督制度创新的一个新亮点,在每周三的“人大信访法律咨询日”,行政、司法部门的官员和人大代表乃至律师都会被请来“坐诊式”地参与接待信访。
据了解,贵阳市“人大信访法律咨询日”制度始于2003年初。两年来,接待上访群众3000余人次,受访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为避免让信访工作成为“走过场”,贵阳市人大还规定:每月向政府部门通报人大信访信息并监督答复结果;对争议较大、久拖不决的疑难信访案件实行听证;方便群众表达批评、意见和建议,设立网上接访制度;群众来访反映的情况,由人大常委会经过分析归纳,通过人大代表将带有普遍性的信访事项转变为议案,或者纳入代表持证视察、执法检查的内容。
“贵阳人大信访的突出特色就在于制度和方法上的创新,信访工作不再仅仅是看信或接待来访,而是成为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说。
贵阳市的探索只是中国地方人大逐步健全人大制度的一个缩影,在过去一年中,各地人大渐次启动的一些制度变革表明:点点滴滴的改革细节正在修葺和调节着人大的机体,让人大机构释放出更大效能。
制度改革带来的重要变化之一是“张扬公民的知情权和人大工作的透明化”: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网络和电视直播政府组成人员拟任人选的“施政演说”;山东胶州市、江西南昌市推行了人大常委会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和重大事项制度;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公报免费供市民索取。
早在1999年,贵阳市人大就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市民旁听人大会议并可作建设性发言”制度,这一制度坚持至今,已有540余名市民参加了旁听,提出建议近300条。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吴利平说:“中国各地人大不断规范公民旁听的主体、范围及旁听意见表达和处理方式,拓展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体现了现代民主政治的题中应有之义。”
“立法公示制”也是近年来中国地方人大进行改革的一个重要变化。近5年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18部,其中17部实行了“立法公示制”,征求意见1000余条。贵阳市还进一步提出:制定立法规划,要公开征集立法建议,科学确定立法项目。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说,拓宽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无论是公民旁听还是立法公示,真正搞起来,其意义非同小可。贵阳市的做法,就是依靠程序的民主化,来保障立法过程中民意更大程度地参与,是进一步推动中国立法民主化的好方法。
今年初,中国各省区市相继召开地方“两会”,在此期间,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高明伦请辞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59岁的高明伦表示,自己辞职的原因有二:法律知识有限;为了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他的辞呈,在安徽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上高票通过。一些媒体评论认为,人大代表,特别是肩负立法重担的常委会委员应当逐步朝专职化方向转变,人大常委辞职的出现,正是立法机关更好履行职责的一个积极探索。 代表辞职、常委专职化,确实是中国地方人大一个重要的制度创新之举,在江苏、四川、江西、湖南等省的一些地方,打破了人大代表“只进不出”5年一贯制的现象。辞职制度的实行,意味着人大代表“终届制”的局面开始打破,人大正开始“血液循环”。
“制度创新的探索必须相互联系、相互支撑,才能使人大的各项工作具有联动性,形成创新过程中的规模效应,”知名的政治学者杨雪冬说,“当前中国的各级地方人大都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某地人大的一个好做法、好点子,不仅很快能够得以推广,且在其推广过程中很快能得以丰富和发展,从而推动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不断走向深入。”(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