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本月20日起,贵州省驾照考试、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将有重大调整,部分驾照考试项目的收费将予以取消。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机动车牌证工本费依法实行全国统一的收费标准,取消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管理费、驾驶员审验费、驾驶员培训管理费、考试报名费和各类机动车、驾驶员登记表档案费等五项收费。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的收费标准为:汽车每车次10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摩托车每车次60元,人工检验的按上述标准减半收费。对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进行复检时不得收费。
农业机械部门在对拖拉机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时,安全技术检验费收费标准暂按原规定执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组织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时,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按下列规定收取:(一)使用计算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即科目一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00元;对三轮汽车、摩托车类考试人员没有使用计算机进行相关知识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次30元。(二)使用计算机桩考仪进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即科目二收费标准为:汽车类每人次190元;其它机动车类每人次95元。对三轮汽车、摩托车类考试人员没有使用计算机桩考仪进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次60元。(三)在专门的规范考场和实际道路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即科目三收费标准为:汽车类每人次280元;其它机动车类每人次140元。(四)每一科目考试首次考试不合格者可免费补考一次。
上述收费标准作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一年。
农业机械部门在组织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时暂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作者:黄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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