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脱逃罪等5项罪名的贵阳籍男子刁玉富,身背6条命,“恶魔”最终受审
据《贵阳晚报》报道 昨日,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脱逃罪等5项罪名的贵阳籍男子刁玉富,被推上贵阳市中院的被告席接受审判。 据起诉书显示,刁玉富5年前因盗窃被判入狱,脱逃之后,刁长期流窜作案,单独或与他人结伙抢劫、强奸、杀人、盗窃。据统计,刁玉富长期跨省流窜作案,多次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6人死亡;强奸妇女4人;用暴力手段抢劫3起;入室盗窃8起。 在昨日的庭审中,刁玉富对指控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疑犯基本档案:
刁玉富,现年27岁,绰号刁四,家住贵阳市花溪区小碧乡小碧村三组。1997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9年6月11日刁玉富从拘役队脱逃。
疑犯涉案记录:
1999年7月21日凌晨,脱逃后的刁玉富与李刚(在逃)窜入江西省鹰潭市杏南小区一公司实施盗窃,李在楼下放风时,刁进入公司被值班员吴某发现,刁随后用刀刺杀吴某数十刀,致其当场死亡。 2001年8月13日晚9时许,刁玉富伙同季文君(已被执行死刑)携刀在江西省景德镇市一宾馆后山作案,将两名受害人打倒在地,实施抢劫,并致使其中一人死亡。后因另一名受害人趁机逃走,刁玉富二人次日逃离景德镇。 2001年11月7日下午17时许,刁玉富和季文君在贵阳市八公里后山上挟持两名正在玩耍的受害人,刁在对其中一名女性受害人实施强奸后,又用火药枪将二人打死。 2002年初,刁玉富在贵阳市二戈寨回音桥附近一山上抢劫一男一女,并用刀将男子杀死。就在刁埋尸之际,遇劫女子逃脱。 2004年4月5日下午,刁玉富在贵阳市林科所后山持钢珠枪抢劫来此玩耍的被害人朱某和夏某,因朱某反抗,他便用枪将朱某打死并将尸体藏于附近灌木丛中,后挟持夏某进附近一山洞中,囚禁其两天两夜,并多次强奸夏某。 2004年4月11日刁玉富被抓获归案。(本报记者 侯俊松 实习生 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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