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阳晚报》报道 昨日,贵阳市劳动监察支队队长时维健值守本报“星期天特别服务热线”,就有关工资拖欠、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收取押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劳动权益话题,与市民进行广泛地交流。在诸多的来电中,工资拖欠的话题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工资被拖欠 证据很重要
问:工资被拖欠了该怎么办?
答:根据《劳动法》以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遇到工资被拖欠后,可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劳动监察机构可根据有关法规,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需要提醒劳动者的是,在进行投诉时一定要有证据,特别是没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劳动者,一定要有能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确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欠条,施工时方单、上岗证等。问:单位支付的工资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我们该怎么办?
答:根据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了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害有毒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劳动监察机构将根据规定,责令其限期补发,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其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目前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云岩、南明、小河、乌当、花溪、白云六区和清镇市为400元/人,开阳县360元/人,修文和息烽320元/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云岩、南明、小河、乌当、花溪、白云六区和清镇市为4.6元,开阳县为4.1元,修文和息烽为3.6元。
解除劳动合同 补偿金怎么给
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否获得补偿金?
答:根据《劳动法》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两种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在这类情况下,用工单位还应同时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劳动患重病或者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经济补偿金应当一次性发给,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另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未按以上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单方解除合同 应该注意什么
问: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该怎样办理?答: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在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劳动者也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问: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合不合理?
答:这是不合理的。根据劳动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实习生 刘丹 王晓媛 本报记者 何凌虹 罗可馨
特别提示:权益受到侵害如何进行投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介等不法侵害时;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扣克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劳动在进行投诉时应,根据其用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进行投诉。如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是南明区的,劳动者应向南明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设在贵阳的各级劳动监察机构的电话为:贵州省劳动监察总队:5895431,5891433
贵阳市劳动监察支队:5822386
云岩区劳动监察大队:6609072
南明区劳动监察大队:5563882
小河区劳动监察大队:3802562
白云区劳动监察大队:4830287
花溪区劳动监察大队:3861437
乌当区劳动监察大队:6402405
修文县劳动监察大队:2324364
开阳县劳动监察大队:7227444
息烽县劳动监察大队:7731055
清镇市劳动监察大队:2526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