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贵州剑峰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前为黔南州五钠厂)一名普通的销售员,文永军利用职务之便,涉嫌贪污、挪用公款1800余万元到澳门豪赌。昨日,都匀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审理此案。与文永军一同坐上被告席的还有两人,一个是他的情人张静,另一个则是他的同窗好友张典元,二人同样因涉嫌挪用公款罪、窝藏罪和信用卡诈骗罪被提起公诉。
豪赌路始末
现年31岁的文永军是思南县人,1993年从都匀某中专毕业后,进入原黔南州五钠厂(现贵州剑峰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门工作。一开始,文对工作兢兢业业,勤奋和才华使他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赏识。然而,但文永军却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爱好赌博。
因为工作的缘故,文有了直接亲手接触帐务的机会。1999年10月12日,文私刻单位财务专用章,伪造转款证明,将单位20万元公款挪用(此款两年后已归还)。2000年3月7日,文永军采取同样手段,挪用单位24.3万元贷款用于赌博。然而,这只是他挪用公款用于豪赌的开始。
2000年,文永军在西北地区负责产品销售时认识了在西安某大学读书的张静,已有家室的文随后与张谈起了恋爱。2001年张静毕业回贵阳后,文永军于当年8月与她及同学张典元,注册成立了贵阳腾晖贸易公司,张静为法人代表。
“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想以所开公司为幌子,以便于套取和挪用单位公款。”公诉人控称,2001年3月21日至2003年4月30日期间,文永军利用职务之便,私刻公章及伪造单位财务转款证明,将剑峰公司33笔货款共1800余万元转至腾晖贸易公司等数10家公司的帐上,依次将款提出挪用。有了钱后,文永军曾先后数十次携张静及张典元到澳门豪赌。
至案发,检察机关共扣押赃款41793.3元,尚有18707706.7元未追回。
庭审直击
去年5月,因挪用公司的公款数量太大,文东窗事发后,曾产生过自杀的念头,但最后他还是选择了外逃,同年6月,3人被都匀警方缉拿归案。
检察院提供的指控书表明,从2002年至案发期间,明知文永军用公款作赌资的张静、张典元二人,依然积极为文永军转款,共从剑峰公司提款300余万元,其中张静提款达212.68万元。
庭审中公诉人指出,被告人文永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采取不法手段挪用、贪污公款用于赌博,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而本案的另两名被告人,同样也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的代理律师辩称:文永军虽然用公款赌博是事实,但根据实际情况,不应定性为挪用公款罪,应当认定为挪用单位资金。
张静和张典元的律师也提出,二张虽然帮文提款转帐,但主观上没有共同犯罪意识,因此二人只能构成窝藏罪,没有构成职务侵占罪。
由于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法院审理后表示将择期宣判。( 张仁东)

图片说明:(从左至右)张典元、张静和文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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