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在某电台开播法律咨询栏目,“律师”拼命揽活,收取当事人“办案经费”并不办案;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一桩经济纠纷案件,竟私自将执行款领取并挥霍。昨日,省司法部门提醒读者,请律师打官司注意看三证。
神秘“律师” 收了钱不办案
今年6月,筑城某电台午间法律栏目“请”来了一名为“金X”的“律师”,向听众解答有关法律的疑难问题。但这名“律师”从不公布自己的办公地点、所属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只让当事人留下电话,以便节目后再作联系。筑城张先生通过该栏目与“律师”联系后,决定委托其代理一桩民事纠纷案件,神秘“律师”自称神通广大,与法院法官关系很“铁”,但又向张某索要了近万元的“办案经费”。交了“打点费”许久不见案子有进展,当事人来到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咨询才知道,这名所谓的律师并非注册执业律师,只是在法律部门干过。
私领执行款 挥霍一空
今年7月,省司法厅基层处接到一封举报信,经过查实得知,2001年3月,当事人杨某某委托遵义市红花岗区某法律事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高某等人为其代理一桩债务纠纷案件,并口头承诺只收回本金30万元和诉讼费1万元,其余部分为代理费。2003年5月底,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杨某某胜诉后,当事人又口头请高某帮忙申请执行,高于同年9月以当事人名义向红花岗区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高又私自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分两次从法院领取执行款共412052元存入本人的存款账户并挥霍一空。在此期间当事人曾多次追问高执行情况,但高均以未执行到款为由欺骗当事人,直到2004年5月,当事人才从法院得知早已执行完毕,钱已被高领走。
司法部门提醒:请律师要看三证
据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有关负责人提醒,请律师打官司注意看其是否三证齐全: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已注册)、收费许可证、律师个人的执业证(红本),同时还要签订正式的委托代理合同,收费后出具正规票据。如发现有律师违规违纪,可拨打0851—5872448反映,如发现法律服务工作者违规现象,可拨打当地12348举报。作者:叶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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