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这是怎样的一个日子啊!惊慌、恐惧、鲜血、灾难……
坐在拘留所里,驾驶员朱某说关于这一天的记忆是他最不愿回首的惨痛经历!
那天,天空弥漫着淅淅沥沥的雨滴,驾驶着满车荔枝的朱某行驶在贵遵高等级公路上。他哪里知道,天雨路滑加上货物沉重,福田小货车车尾已严重偏离车道。这偏离的车尾与对面飞驰而来的红旗轿车和依维柯客车三车相撞,致使7人死亡、17人受伤、三车受损的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事后,经交警部门查验,朱某驾驶的小货车核载仅1390公斤,却载满了4000公斤的货物。
“超载!是造成公路上交通事故群死群伤的最大杀手!”尽管5月1日新颁布的《交通安全法》全面实施后加大了对超载的处罚力度,6月20日始全国范围内也掀起一股“超限整治”的旋风,但我们还是看到了这一幕因超载而引发的悲剧。
然而更惨痛的是车祸中那些无辜的死者和伤者。几十万元的丧葬费和医药费,使他们在承受巨大精神痛苦的同时陷入贫困。人们不禁要问:这是谁之罪?
“超载,我真不是故意的!”
“哟,这车超载成这个样子,很危险,快与它保持车距!”驾车行走在龙里到贵阳的盘山公路上,师傅的一声提醒,才看清楚前面一辆刚刚超上来的大货车装满了货物。因为不堪重负,车的轮胎压瘪了许多,发动机的声音也有些异样。车到山路转弯的地方,高高的货箱偏向一旁,好像随时有翻下山谷的可能。提心吊胆跟着它到了龙洞堡,趁司机下车休息之际,记者与之攀谈起来。
“这车装得不少啊,难道不怕危险?”
“所以我从铜仁一路开过来,速度放得特别慢。”
“你这算不算严重超载?”
“超载?你以为我是故意的?现在油价不断上涨,公路上收费站又多,不超载,就只能提价,否则就要亏了。我们跑个体运输的也不容易啊!”
尽管交通局设立的超载检查站就在不远处的西南环线上,这位司机却没有料想中的紧张:“他们总有下班的时候!”
公路货运一直不很规范,5吨车装10吨货,10吨车装20吨货十分普遍,一些运输户为了多装货,任意把车辆改装加长。超载车辆给道路、桥梁造成严重的损害,使得不少新路没多长时间就要大修。而新颁《交法》对货运超载、加长车辆制定了严格的处罚规定,超载30%以内罚款200至500元,超载30%以上罚款500至2000元。有关部门也加强了执法力度,驾驶员不得不按车辆出厂规定装货运输,这使得运输利润大大减少。因此,货运经营户纷纷抬高运价以减少损失。“从去年10月开始我省的公路运价就上涨50%到100%。”贵阳市交通局货运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认为运价上涨是价格合理的回升。
6月20日全国范围内大规模超限整治开始以后,省交警总队领导表示,我省的重点还是对载重量20吨以上车辆进行整治,同时集中一段时间对“大吨小标”的车辆进行还原。
为迎合市场需要,几乎大多数货车从汽车生产厂“出生”时就被改了“身份证”。比如一辆原本核定载重8吨的车,出厂时核载都变成了5吨、3吨,然后又以这种假吨位在车管所取得户口。自此,这辆车多拉货、少缴费就“合法”了。这就是所谓大吨小标。据估计,在我省的货运市场中,这类车占去70%到80%。
“对超载车进行卸载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很多问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路政人员告诉记者,为了避免以罚代管,交通部曾出台方案,要求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卸载。但最大的问题是不好操作。他们曾经抓到一辆运送钢材的车进行了强行卸货,但货车司机坦率地说,除非你跟着我,车开出3公里我肯定要重新装上。我们去杭州,你能一直跟去?
占去全省货运市场大半壁江山的贵州穗黔物流公司业务部的一位负责人坦陈,公路运价上涨后,他们的大宗运输业务基本都改为铁路运输。
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全国上下的治超给所有关心道路交通安全的人们敲响了警钟。大规模治超司机们反倒很欢迎,“谁愿意这么玩命啊!只要大家都不超载,我也不愿超载!”
有关专家表示,规范运输市场,刺激车辆运输费用上涨,进而调整运输市场的整体价格指导体系,逐渐上升到合理水平,司机才可以在安全行车的前提下,获得合理利润,也才能从根本上治住超载。
“想想牛振华是怎么死的!”
宋雨中学毕业一晃10多年了,这不,老同学见面分外亲热。酒,自然成了同学会上不可缺的主角,“我建议每人先敬汪老师一杯,特别是那些在学校里受老师照顾最多的人。”同学大壮的提议将了宋雨一军。宋雨摇摇手里的车钥匙,“我意思意思吧,今天开车来的!”“谁没有开车来?喝一点酒怕什么,大不了遭罚款,我帮你数皮!”大壮的莽撞性格让宋雨有些下不了台,“还是小心一点好,想想牛振华是怎么死的!”。
宋雨这话一出,酒桌上冷了场。还是当年的班主任汪老师解了围:“我们班的同学现在都干得特别成功,大多数都成了有车族,但安全很重要,大家的心意我领了,酒就意思意思。”
“牛振华是因酒后驾车出事的……一生谨慎的他犯了一次错误,而他惟一一次错误,让他不再有改正的机会,也给我们造成了终身遗憾!我们失去了亲人,但我们也为他的失误而内疚。牛振华的酒后驾车对别人构成了危险和伤害,我们为他这一次不负责任的行为向大家道歉!也希望所有司机能够以他为鉴,不要让你的家庭和我们一样发生悲剧!”牛振华家属在车祸后这封让人撕心裂肺的道歉信,妻子让宋雨读了几次,即将成为人父的他明白妻子的一片苦心。酒后驾车、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牛振华事故的几个因素宋雨在驾车时都特别注意。
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如宋雨这般幸运,尽管新法对酒后驾车者开出了高达200至2000元的罚金,但我省上半年的肇事违法行为中,酒后驾车已造成67人死亡,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68%,上升比例最大,而超速行驶造成165人死亡,成为在路上的第一大“杀手”。也许,对贵州人而言,“无酒不成席”,牛振华毕竟离我们太远了。
“因为我们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全省范围内公路的畅通,防止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还要靠驾车人自觉遵守。”省交警总队胡副总队长道出了交警的无奈:“由于贵州的实际情况,除了极个别有条件的而外,交警在的大队一级基本上没有配备酒精检测设备。而现实是,有测速点的路段车辆行驶都不会超速,可一过测速点,汽车马上就开始加速。”显然,驾车者大多心存侥幸,在路上与交警玩着“猫和老鼠”的游戏。
不过,珍视安全的依然大有人在,“酒后代驾”这一新鲜事一登陆,便受到了众多商家的追捧。在餐饮店较为集中的北京路、新华路、尚义路等地段,一些酒店和餐饮商家推出了“酒后代驾”的服务,几家酒店贴出的招聘保安的启事也重点要求“持有驾照”。“酒后代驾”是对驾车者的人文关怀还是纵容?社会对这一问题的争论也许在短时间内没有结果,有需要就有市场,这一新鲜事毕竟还需要时间来检验。
“新手,新手,马路杀手”
“小女初驾,请多关照!”一年多以前,姚小姐买了新车就在车上贴上这一标语。谁知不贴还好,开着这车走在路上,中巴车、出租车和一些好奇的司机抢道、超车,就想看看这个“小女”的车技如何,结果没开多久,车就被一中巴给挂了一道。
随着私人购车的增多,路上的新手越来越多,新手驾车造成的事故隐患也越来越多。在对今年上半年的交通事故分析中人们发现,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共肇事660起,造成271人死亡,602人受伤,分别占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导致伤亡总数的43.6%、42.7%、39.1%。
“就这样学车,出来不成马路杀手才怪!”目睹了几位“新手”的学车过程后,曾先生颇为感慨。听说5月1日《交法》颁布后,针对滥发证照作出了相关禁止性的规定,他的几个朋友为了“考照”而全部在贵阳某驾校报名学车。那段时间贵阳市近30所驾校几乎家家爆满,有的一个教练车上坐了10多个学员,一个学员跟一天车下来几乎练不了几盘子。还好,曾先生朋友的车只有8个人,教官也是很负责的一位转业汽车兵。
然而真正学车时,朋友们不是你有事就是他有事,有时候只有两三个人甚至一个人学。就这样拖了一个多月,朋友们纷纷要求考试。考试那天“洋相”百出,有半坡起步三四次还不成功的,有桩考时连续冲杆5次的。“就这水平,还全部拿到了驾照!”对此,教官坦言:“在我看来,这个班的学员只有一两个合格,但学校有领导打了招呼,考官那里他们会去协调!”
“中国人的人治往往胜于法制,就是在这样关乎自己财产生命的事情上也讲人情,难怪人们把很多驾校当作专门培养马路杀手的地方。”对朋友们的做法,曾先生显然有自己不一样的看法。“这还算好的,好歹他们还去学了几天,有些去都没去学,一样拿驾照。这些人被称为‘荷包司机’”。一个“荷包司机”苦笑着告诉记者,自己之所以没去驾校学习是因为一来没有时间,二来正好他跟的那个车教官素质太差,连准教证都没有。跟了两次车,教官的飞车技术让坐在车上的他心惊胆颤,干脆不去了!“由于现在贵阳的驾校竞争厉害,学车的价格几乎接近成本,教官虽辛苦待遇却不高,好的教官频频跳槽,有的驾校又聘不到好教官。”谢师是一所驾校里公认的好教官,但对这一职业却表示不想再干下去。
“还不如给人当陪驾!”由于新手上路大多心中没底,“陪驾”这一新事又在《交法》新颁布以后成为热门。记者走访了几家汽车租赁公司,发现都提供“陪驾”服务,价格大多在每小时40至60元之间。尽管价格不菲,但问津者众,看来还是有无数的新手通过这样的方法让自己“回回炉”。
“《交法》,平安的承诺”
7月8日,从事了10多年交通违章情况统计的张剑才将今年五月和六月全省的道路违章情况汇总出来便吓了自己一跳:对行人和乘车人的处理违章人次竟达到了5855人!而处罚人数也高达834人。“这在过去,多的时候每个月全省也不过八九十人次,怎么也不会超过两位数,而这两个月处罚人数上升到了3位数甚至接近4位数,这说明我们的交警已经按照新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在路上值勤了!”
7月1日,贵阳市900名巡警走上街头配合交警值勤,对行人违章进行警告教育。细心的市民发现,如今的贵阳街头,除了身穿制服的巡警和交通协管员在主要路口值勤外,“做文明人,行文明路”、“斑马线是行人的安全线!”、“行人禁止横穿隔离带,违者罚款50元”之类的大标语也在车流量和人流量较多的交通主干道上随处可见。交警、巡警、协管员、义务监督员……在路上纷纷涌现出来的“执法者”们让人们切切实实感受到这股对平日陋习开战的“交安旋风”。
送水工小孙送完水,心情特别轻松。看到人民广场的大屏幕前涌动着人群,他心里一喜:“好像有一场足球赛!”骑着自行车从神奇路逆行进入广场正前面,不想被交警逮了个正着,罚款50元。
“对行人和非机动车是应该加强管理。说实在的,我已经被吓怕了!”刚买新车才几个月的魏小姐说起这事就心有余悸。一次,她和几个朋友去花溪玩,开着新车走在笔直的贵花大道上,突然一个人横穿马路,魏小姐一脚刹车,人倒是没撞倒,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好朋友头被挡风玻璃撞了一个大包。魏小姐无奈地说:“现在的行人好像根本不怕车,倒是车怕他们!”。
7月2日,贵阳市一名因横穿马路并粗暴抗管的行人受到行政拘留7天的重罚。第二天,又有一名行人因不守《交法》还对协管大打出手而受到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原来还以为只是对机动车的违章加大了处罚力度。看了贵阳市的大动作我才知道《交法》对行人和自行车也有约束。”魏小姐说到去年她在北京外环看到一幅惨剧:一辆富康为避让违章行人紧急制动,被后面高速行驶的水泥搅拌车追尾造成车内3人被活活挤死,而违章行人却在事发后逃之夭夭。
想当初,新法在讨论时,有很多人认为“目前交通堵塞十分严重,很大原因是行人、自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甚至有人提出,草案应“明确指出纯粹由于行人、自行车违反交通规则而引起的交通事故,驾驶员不承担责任。”一时间,“撞了白撞”的说法在很多驾车者中间广为流传,然而新法出台,却明确:“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损失……超过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金额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一位参与立法的人大委员表示,我国大部分老百姓没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法律应当保护弱者的权益。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在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实行无过失原则,而非过错原则。法律草案应该既体现出法律本身的尊严,又体现立法者对生命的关爱,对人权的尊重,绝对不能“撞了白撞”。由此,机动车辆遇人行横道应减速行驶或避让行人的新规定也就显得顺理成章。
与此相对应的是新法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的严格约束。“哎!发现没有,现在贵阳市的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有人走了!过去可都是摆设,没人走的!”这话,不禁让人为一直以来我们交通安全意识的淡漠感到几分悲哀。
“汽车如猛虎,躲远靠两边。如若不遵守,撞死无赔处。”当年贵州军阀周西成千里迢迢抬进全省第一辆汽车后张贴的告示,算是我省最早的“交通规则”。不管有着怎样大的局限性,维护安全的目的应该是共同的。今天,当我省的通车里程从无到有而变为45305公里,汽车从一辆变为80多万辆时,我们的安全意识难道不该大大加强吗?作者:杨筱堃 周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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