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规定:游泳场所服务人员必须每年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取得身体健康合格证后方能上岗;禁止向游泳人员出售含有酒精的饮料。禁止酗酒人员游泳。《贵阳市游泳场所管理办法》规定:患有心脏病、精神病、传染性疾病以及酗酒的人员不得进入游泳场所游泳。少量游泳池存在卫生问题
“孩子在这个游泳馆游完后,身体就发高烧,高温持续了6天才退。”25日,在贵阳市政府工作的陈女士说。
让她感到不解的是,就在她孩子8月14日发病的这几天,其他7个在该游泳馆游泳的儿童也出现了相同的持续高烧症状。到目前为止,医生也没有告诉他们致病的原因是什么,一些家长怀疑是不是该游泳馆的水质出现了问题,其实,很多消费者都和陈女士具有相同忧虑:担心游泳池卫生条件不合格,害怕受到患有传染病游客的传染。
今年7月7日——12日期间,贵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贵阳市16家游泳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大部分合格,少数游泳场所卫生状况不容乐观。贵阳电厂、药用植物园等4家游泳池的部分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贵阳一中、药用植物园、贵阳电厂游泳池无游泳池水消毒记录。
而在检查人员现场检测游泳池池水余氯含量时,竟然发现海天园、贵阳电厂、省军事体育运动学校、药用植物园游泳池成人池、儿童池、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余氯含量为0mg/L。
游泳产业蓬勃发展
从1997年起,贵阳市游泳业蓬勃发展,到目前为止,贵阳市已有游泳场所近100家(含一市三县)。
而在规模和经营手段上,很多游泳池都比较庞大和成熟。如省体育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在去年和今年就投入80万元对原有游泳池进行了改造,今年,平均每天游客在450人左右,高峰期每天更高达800人。
一些经营者更是通过提供和完善一些配套设施和服务,来拓展游泳业的附加值。如时代桂花池等郊区游泳池,突出其野外享受和休闲性,除了游泳主业外,还为顾客提供吃喝玩乐等一条龙配套服务。而在省体育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顾客可以享受到桑拿、健身等服务。
“1997年,贵阳市出台规章明确市体育局为行业主管单位后,我们就开始加强了对游泳场所的监管、服务、指导,全市游泳池的卫生安全状况得到根本改善和提高、消费者死伤人数大幅下降。总体上说,贵阳市游泳业呈健康良性发展态势。”贵阳市体育局体育市场管理处处长何增伦说。
据悉,贵阳市体育局每年都将会同卫生、公安等部门,就硬件设施、卫生条件、安全保证等项对全市游泳场所进行普查,而卫生部门每月都要对其抽检。
游客健康问题凸显
1996年,贵阳市在人工游泳场所死亡的人数高达17人,当年,一游泳池一天曾有两人死亡,主要原因是当时水处理能力差、池水无能见度,影响了安全救护。从1997年到现在,死亡人数有11人,其中,去年有一人死亡。而今年到目前还没有死亡报告。
与安全同样让人担心的是健康。何增伦说:“经过主管部门多年的监管和企业自身的发展,贵阳市各大游泳池一般都能按规定进行水处理,绝大部分游泳池的水质、卫生条件是合格的。可以说,贵阳市游泳池的管理、水质、卫生、安全在全省行业中名列第一,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因为游泳者自身的不健康而导致的人生伤害开始让人忧虑。据贵阳市体育局统计,从1997年至今的死亡案例中,没有一人是因为经营者救护不当、不及时而溺水身亡,全部是因为游客在游泳时因自身健康原因突然发病死亡,其中,又以酒后游泳发病为最。
“在计划经济时期,游泳者进入游泳场所是需要持健康证的,但是现在消费者不需要任何证明就可以自由出入。”何增伦说。
这带来两个问题:不健康者进行带有危险性的游泳活动时,自身有潜在危险,如是带有传染病的不健康者进入游泳池,则又有可能传染他人。
“持健康证进入”难推行
目前,有关法规和管理部门只对经营者有约束性要求,而对消费者则没有任何限制性规定。如只要求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而对消费者来说,则没有“须持健康证方可进入游泳”的类似规定。唯一对消费者带有强制性的要求是,游客在进入游泳池之前,需要进入强制性浸脚池对脚进行消毒。
24日,记者在一家游泳池看见,墙壁醒目处挂有“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症(包括脚癣)、急性结膜炎、重症沙眼、中耳炎等患者进入游泳池游泳”标志,然而记者发现该场所却没有专门的人员和仪器对游客进行检测。
该游泳池负责人说:标志也只是一个告示作用,个别游客究竟是否健康,我们也不知道,而且也不便询问或者禁止其进入。如果你怀疑,你可以不进入游泳不就完了?
记者在该游泳池采访了6名游客,他们都声称自己是健康的,同时都担心自己受到他人传染,也希望游泳池做一些必要的健康检查。不过,他们认为这样做很麻烦。
事实上,“买票就可游泳”的现行方式已经凸显出一些问题,如本文开头的该例消费争议中,该游泳馆的经营者就对记者说: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水处理。如果几个孩子因为体质薄弱而在游泳池中受到其他人的感染,也有可能发高烧。你能说就一定是我的责任吗?
据悉,目前贵阳市只有贵州铝厂一游泳池要求消费者持健康证消费,而在去年“非典”这一特殊时期,贵阳市的人工游泳场所都要求消费者出示健康证,“非典”过后,该规定被取消。
其实,贵阳市体育局此前也在计划实施消费者“持证进池”,拟在明年推行。但是,《行政许可法》今年7月1日实施后,让该计划被迫停止。
贵阳市卫生监督管理所一负责人说:“‘持证进池’,想法很好,但是目前不可能施行。”首先,现行法规无明文规定消费者一定要持有健康证,如果政府主管部门设置这样的规定,不符合《行政许可法》;
其次,现实生活中难以推行,病情是一个人的隐私,再说有些患者有在公共场所活动和消费的权利,不能设置歧视性条件。
她说,很明显,坐公交车,难道你要他出示健康证?患有上呼吸道感染的乘客,明明是一个传染源,难道你不准他坐公交车?作者:陈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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