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州频道8月4日电(记者周芙蓉、李忠将)贵州省环境保护局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5家环境违法企业。
这5家环境违法企业分别是:岑巩县东正锰业有限公司、贵州全江化工投资有限公司、贵州天峰化工公司、遵义磷肥厂、华一造纸厂。
据贵州省环境保护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5家企业的主要违法行为分别是:东正锰业有限公司2001年10月建成投产,公司的压滤渣、硫化残渣等固体废物未经处理直接堆放在龙江河河床上,对龙江河水体造成严重污染;金属锰矿扩建工程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建成后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龙江河。环保部门监测显示,该公司外排废水中金属铬离子超过国家标准1.5倍。
贵州全江华工投资有限公司现有污染治理设施严重老化,处理能力有限,加之管理又不善,污染物超标排放,对周边农田造成污染。自省环境监测中心站2003年8月对该厂排污口实施重点监测以来,排放废水中的氨氮几乎月月超标。
贵州天峰化工公司自省环境监测中心站1999年8月开展对贵阳市重要水源百花湖和红枫湖“两湖”重点污染源监测以来,排放废水中的氨氮、氟化物、总磷等污染物大部分时间超标。
遵义磷肥厂地处遵义市饮用水源地南郊水库上游,环保设备比较简单而且已老化,运行不正常。该厂在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擅自对钙镁磷肥生产线的高炉进行改造;钙镁磷肥车间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部分废水直接外排,硫酸车间部分生产废水未按规定引入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超标废水直接排入洛江河,对洛江河和下游南效水库水体造成严重污染。今年3月环保部门监测显示,这个厂外排废水中氟化物浓度、总铁浓度、化学需氧量浓量、悬浮物浓度分别超过国家标准0.91、17.9、0.58和37.9倍。
华一造纸厂从2003年起,不报经环保部门批准,多次擅自恢复生产。与外商合作,逐步扩大生产量,并增加彩色纸生产线。生产期间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废水直接排入赤水河,对赤水河水体造成严重污染。2003年12月环保部门监测显示,这个厂排污口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浓度、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悬浮物浓度、硫化物浓度、挥发酚浓度均超过国家标准。
贵州省环保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经责成各地环保部门对这5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将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