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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贵州频道12月15日电
随着“西部大开发”和“西电东送”工程对大型物件运输需求不断增多,为避免因超限车辆通行造成桥梁损坏,12月12日起,贵州省交通厅开始对通过高等级公路上的
重大型超限运输车辆实施审批管理。
交通部门要求,车货总重40吨以上100吨以下的车辆,承运人应在1个月前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100吨以上应在起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对车货总重超过桥梁、漏洞设计荷载的,要先由高管局审批;车货总重不超过桥梁、涵洞设计荷载或不超重,仅几何尺寸超限而又可通过的,由高管局审批,但100吨以上的必须及时报高总司备案;对重量严重超限的须由工程技术部门会同审批。此外,重型挂车过桥时只准一辆居中,低匀速形势,严禁其他车辆上桥。(徐莹)(责任编辑
邹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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