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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贵州频道10月13日电 记者从贵州省各个商业银行,获悉,针对银行系统推出的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购房还贷方式,贵州省97%居民选择的是前者,认为这样初期还款压力不大,能合理安
排好各项支出。
记者随机采访了数十位购房者,询问他们是否知晓两种还贷方式,回答都是肯定。在省直机关工作的廖女士告诉记者,3年前,他们家在办理20年按揭买房时,售楼小姐和银行的工作人员就告之他们,现在有两种还贷方式,一种是等额本息法,每月还本付息的总额是固定的,通常叫月均还款法;一种是等额本金法,第一个月的还款金额最高,以后是逐月减少。虽然20年后,等额本金法要比等额本息法节约1万多元的利息,但是她和丈夫分析了家里近期和未来的收入情况后,考虑到开始需要承担的还款压力较大,最终还是选择了等额本息还款。
据建行省分行房地产金融业务部的有关人士介绍,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这两种还贷方式。省建行系统认真贯彻执行,积极向客户进行宣传,由客户自主选择。从各银行和消费者反馈的情况看,这两种还贷方式在贵州省透明度相对较高。
银行界人士认为,这两种还贷方式没有好与坏的本质区别。由于等额本金还款开始一段时间支付的还款金额比较大,以后逐渐减少,因此需要支付的利息也就比等额本息还款的利息要少一些。但也不是人人都适用,贷款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和未来预期收入来确定最佳的还款方式。一般而言,家庭收入相对稳定的比较适用于等额本息还款法;有一定积累的家庭比较适合等额本金还款法。
针对前一段时间个别经办机构只提供一种还款方式,忽视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近日,贵州省各银行都采取措施,开始接受客户由此提出的变更还款方式。(向永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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