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贵州频道8月27日电 贵阳市教育局昨日对各中小学2003年秋季入学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进行了公示。
初中教育成本补偿费(每生1000元/每学期,共6000元)废止、课外活动收费停止、“公有民办”杂费标准的收费范围为贵阳七中等5所中学的分校。经教育局批准开办的实验班、特长班,不得向学
生收取规定费用以外的择校、择班费用。
今年贵阳市统招重点中学(含一般中学重点班)、清华中学的高中学费为650元/学期;一般中学为600元/学期;贵阳一中为1000元/学期;师大附中、贵阳六中、贵阳二中为900元/学期;贵阳九中为800元/学期;三郊区政府所在地中学为500元/学期;各区、县(市)政府所在地中学为380元/学期;其余中学350元/学期。
两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郊区政府所在地的杂费收取为小学60元/学期、初中75元/学期,县级政府所在地的小学为40元/学期、初中为60元/学期、乡镇及以下小学为20元/学期,初中为30元/学期。
据悉,秋季开学后,相关部门将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投诉电话分别为:贵阳市教育局监察室:5814661、市政府纠风办6852423、物价投诉电话12358和市财政局5806645。(杨源俞莹黄勇)(责任编辑:周友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