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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下午,在贵阳火车站,家住盘县的退伍军人刘经昊刚下火车不久,就被人骗走了身边所有血汗钱。无奈之际,他凭着自己的退伍证找到贵阳市民政局,又在民政局的帮助下找到了贵阳市救助管理站,几天后,在救助
站的帮助下得以返乡。
从8月1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正式实施。到8月12日,贵阳市救助管理站已累计救助30多名求助者,但这些求助者中,有多少人是真正需要救助的呢?
骗子:利用救助生财
8月4日,一名30多岁的男子找到了贵阳市救助管理站,说自己从河南来贵阳打工,谁知刚下火车就被人抢了,如今身无分文,所有证件也都没了,他说自己只想回家。救助站工作人员给他买了回河南的火车票。谁知后来发现,此人还在贵阳,原来,他趁工作人员一转身,便将票倒卖了。
无独有偶,另—名自称从昆明来筑的打工者同样以此法“赚”了一笔火车票钱。
据救助站办公室主任周永良介绍,《实施细则》中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浪流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而前来救助站求助的人类型各异,其中有一些是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但相当一部分不属此列。对求助者身份进行核实十分困难,多数只能口头询问,电话了解。
部分求助者则是三天两头跑来救助站,称自己的生活又没有着落了,还需要救助。
原则上,救助站拒绝懒汉和骗子。《救助管理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的社会救助措施”。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对无正当理由拒绝离站的,要终止救助。救助站不是可以提供任何财物的“慈善机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以免费获得救助站的帮助,但最终还是要在救助站的劝说和说服下回到原籍。
对于恶意“求助”者,贵阳市救助管理站站长高蓉告诉记者,目前只能采取暂时的应对方法,一是限制返乡的行程,尽量不接待在短期内刚送走又来的人。同时要将求助者的情况尽可能调查清楚。力争让企图“吃民政饭”的人无机可乘。此外,还将与交通部门联系,为救助者开具乘车凭证,规定乘车证只能乘车,不能买卖。
真乞者:不知救助为何物
去年8月,为了不再成为40多岁母亲的拖累,16岁的遵义盲人少年李大亮只身来到贵阳,凭着一只短箫和一个饭钵开始了自己的流浪乞讨生活。8月7日中午,在达德学校门前,他向记者述说了他的不幸身世。
李大亮自小双目失明,14岁时没了父亲,三个哥哥,自顾不暇,没有能力照顾他,于是李大亮苦学了吹箫技术,来到贵阳行乞求生。去年中秋节他在黔灵公园吹箫时,被不知是城管还是公安的人“抓”起来,送到好像是黔灵公园派出所的一间屋子里,里边还集中着一群要饭的残疾人,听说要被送到收容遣送站,不准再要饭。他悄悄地逃了出来,从此不敢在黔灵公园一带行乞了。
李大亮至今担心自己会被抓起来送回老家去,并不知道收容遣送制度已经成为历史。他最希望得到的帮助,就是有人能帮他学到一门如盲人按摩之类的技术。他告诉记者,他行乞的目的,就是为了有钱,然后学点谋生的技能。
与李大亮不同,来自修文扎佐,年已35岁的周开利只能跪卧在大街上,故意暴露自己严重畸形的双手以得到路人的同情,每日得到几块到十几块的活命钱。
记者在人民广场一角遇到周开利,从他毫无层次、含糊不清的叙述中,记者得知他患有癫痫病,没有任何亲人,大约三年前发病时掉入火中,严重烧伤了双手、肩、胸、腿等部分,他曾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低保金,但被告知没有指标,只好在一个月前来到贵阳行乞。
李大亮和周开利仅仅是贵阳街头两个具有正常心智的流乞典型。一项关于他们的制度已经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但他们对此的了解却等于零,更不用说那些心智失常无法接触的“行乞者”。他们无法知道,从今年8月1日起,他们有权利要求救助,也有权利拒绝被救助。
贵阳市管理站办公室主任周永良告诉记者,按照新的《实施细则》求助者求助和离站均是自愿。
贵阳市救助管理站站长高蓉则更担忧未成年人的救助与保护。据介绍,原贵阳市收容遣送站专门没有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该中心每年收容救助流浪儿童4000人次。不少孤苦无依的流浪儿童在这里找到了“家”,不愿离开保护中心。而新的《实施细则》实施后,遵循自愿的原则,救助站没有依据主动对儿童进行救助。少年儿童作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群体,他们的话能否作为救助站救与不救的依据,让救助工作人员大伤脑筋。而按照救助最多不超过10天的规定,对年纪还小的他们应该怎么办?求助站对他们是否应有监护权?
强乞者:逍遥自在不屑救助
最近在大十字百花影剧院附近,记者经常遇见一个由两个少数民族装扮的妇女和6个儿童组成的“行乞之家”。两个妇女稳坐人行道边的花坛上,6名儿童分散在人行道上,每见衣着光鲜的男女,便举起饭钵穷追不舍,除非得到施舍或感觉无望才肯罢休。
8月8日下午,记者试图与这个“行乞之家”接触,然而两个妇女一言不发,丝毫不理睬记者的问话。记者问其中一约13岁左右的女孩家住哪里,姓什么,女孩却只用浓重的方言嬉皮笑脸地冒出一句,“你给我钱”。
筑城合群路、黔灵西路、陕西略等地,成了乞讨者的乐园。每当华灯初上,夜市开张之时,各路乞讨者便游走于各小吃摊间,让食客不胜其烦。
上合群路一小吃摊姓陈的摊主告诉记者,乞讨者年年都有,但今年尤其是最近特别多,且这些人比往年更为“嚣张”。小吃摊为了不影响生意,不得不如赶苍蝇一样赶走这些乞讨者。据陈老板介绍,这些行乞者中的儿童大多来自河南等地,是有组织的。其余的则来自关岭、织金等地。
8月10日晚,记者随机问了合群路几名行乞者,他们愿不愿意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尽管他们大多数仍不知道强制收容已改为救助,当知道可以自愿接受救助后,大多不屑一顾,说他们在外行乞逍遥自在,谁知道里边的伙食有没有现在好?
据贵阳市救助管理站高蓉站长介绍,对于以上强行乞讨者,以前公安机关可以收,城管部门可以管,但现在公安及城管部门不再插手这些人员的管理。救助管理站只能告知和引导这些人自愿接受救助,对强行乞讨者实际上是无可奈何。
救助制度尚待完善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实施,总体上是一个历史的进步,但该制度过于理想化,存在着不少缺陷。”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主任,省青年法学会副会长任永强这样评价了新办法。
任永强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原收容遣送制度对宪法有关规定的违背,以及民主与法制思想的不断树立与形成是新办法出台的深刻背景。新办法体现了新的国家领导人的亲民思想。但社会毕竟是一个系统工程,一个制度的实施,需要若干制度的支持与保障,而新办法并没有更多地植根于本国国情。
按照新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作为救助工作开展的保障。在西部,如贵州省这样财政本就不宽裕的地区,实施起来有相当的困难。不具备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机构、措施和手段,新办法只是空中楼阁。
任永强还认为,就强制收容改为自愿救助,除缺乏物质及相关制度保障外,也缺乏相应的社会基础。没有考虑到被救助者对救助制度不知道、不理解、不适应以及被救助者对社会形象、社会治安的影响。总之,要达到立法者的愿望,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袁泽友 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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