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频道 >> 今日要闻
 

贵州民院"法律诊所"打破传统法律实践
新华网 (2003-08-12 09:40:38)
稿件来源:本网

 
 

新华网贵州频道8月12日电 (周芙蓉 邹宁)

 

新型教学模式打破传统教学实践

  今年4月,
贵州
民族学院经贵州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了贵州省第一家高校法律诊所。截至6月底,法律诊所20名大三学生在老师指导下受理了8起法律援助案件,并接受来电来人法律咨询60余次,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贵州省司法厅对贵州民族学院成立法律援助工作部的批复

  贵州民院2000级法律系学生韦锋燕刚刚为一起家庭暴力案件作了辩护。她告诉记者,通过这次辩护,自己的实践能力、协调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对自己有了自信。据介绍,这是一个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杀死自己丈夫的案件。开庭之前,韦锋燕到公安部门、被告人所在村寨等地为被告寻找有利证据。在庭上,她为被告据理力争。旁听这次庭审的贵州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刘小华介绍说,韦锋燕等几个学生对这个案子的调查辩护是比较成功的,他们抓住了案件的要害点,所作的补充调查也映证了被告人的自诉,有效维护了被告人的权益。

  吴启刚在参加法律诊所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办理了一起一审被判死刑的二审案件。他通过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从自首情节、法医鉴定、作案时间、作案工具等几个方面为突破口进行辩护。他告诉记者,通过这次办案,拓展了自己的知识面,对案件处理的流程、对在一些证据取得的方法和与法官进行辩论的技巧上都有了很大提高。同时,过去记得不太清的知识也得到了巩固和加强。吴启刚兴奋地说,能够到真正的法庭上为当事人辩护,是一个法律系的学生梦寐以求的事情。

贵州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夏世明主任在介绍情况

  黄睿是法律诊所第一个接案的学生。他受理的是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通过会见当事人、到公安机关作调查,他找到了当事人投案自首的证据,他的辩护意见被法庭全部采纳。说起案件,黄睿意犹未尽,他说,接的案子太少了,希望假期还能接到新案子。

  三位学生均表示,过去对律师这个行业并没有这么强烈的愿望,现在,他们都希望自己能成为真正的律师,目前正积极准备参加明年的全国司法考试。

  据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副主任、法律诊所负责人杨正万博士介绍,法律诊所弥补了传统教学在理论和实践上的脱节,学生在校期间就能够接触和处理到真实案件,能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它是法律实务能力和技能教育手段的创新和延伸。民院法律系引进这一模式,旨在培养更具有专业适应性和社会适应性的实用型人才。通过两个多月的实践证明,20名学生在办案流程、综合处理疑难问题的技能和律师职业责任、职业道德等方面得到了学习、加深了理解。

学生们取得的法律援助工作者执业证

  据了解,法律诊所课程是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法学院兴起的一种新型的法学教育方法,这种教学模式已成为当今世界法学教育改革的一种趋势。目前全国开办此课程的不到20个院系。

走与法律援助相结合的道路

  据贵州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夏世明介绍,基于贵州执业律师少、法律援助案件多的实际,从提高贵州法律系学生综合素质的角度出发,他们对法律诊所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希望法律诊所走出一条与法律援助相结合的路子来。他们联合省公安厅、省高院下文,给学生配发“贵州省法律援助工作者执业证”。持证者享有与执业律师相同的资格。所不同的是,他们只能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对“执业证”的管理,法律援助中心有严格规定:每年进行严格审核登记;办完案子必须交还系里,由系负责人统一管理,毕业后不能带走。

  据了解,截至目前,贵州省共有执业律师1118名,人均拥有律师比例仅为万分之零点二九。省会贵阳市就拥有了省内一半以上的执业律师,只有不到500名执业律师分布在其余地州市。全省有21个县只有2名执业律师,19个县只有1名执业律师,8个县至今仍然没有执业律师。而每年贵州全省就有600多件法律援助案件需受理,这个空缺,需要相应的法律从业人员来填补。

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大三学生黄睿在法律诊所进行日常工作

  尽管《律师法》规定了“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但是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许多律师不愿承担法律援助的义务,法律援助案件的服务质量总体上也低于有偿服务的质量。同时,由于相应配套措施的不够完善,法律援助机构中的专职律师都相对不足。

贵州民院2000级法律系学生韦锋燕在法律诊所作记录

  而在校法律系学生正好适应了这种需要,一方面,他们难得有这样的机会接触到真正的案子,一旦有了这种机会,强烈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驱使他们要把每一个案子办好;另一方面,只有在办理真实案件的过程中,他们才能体会到怎样把理论与实践两者结合起来。这种实践将大大缩短他们成长的时间,为今后就业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因此,他们是非常渴望这种实践的,甚至可以不计报酬。

  据杨正万博士介绍,民院法律诊所是由民院法律系具有多年教学和律师实务工作经验的7名教师(其中2名教授、2名副教授、3名讲师)和经过严格考核、选拔的法律系大三学生组成。大三学生已经学完了法律主干课程,对于我国主要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有了一定的知识积累,具备了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基本知识。在真正接案之前,他们还要系统的接受律师实务和技能及法律服务工作等相关方面的培训。在办案过程中,所有的事情都由学生独立完成,指导老师只起监督和保障案件办理质量的作用。

长效机制如何建立?

  杨正万博士指出,民院法律诊所在贵州作了一次有益的尝试,但要让法律诊所这一新型教学模式真正走入课堂,还需几个方面的保障。

  师资力量。要有专职的指导教师为法律诊所教育作指导。法律诊所教学分课堂教学和实务操作两部分,课堂上,指导教师要教给学生法

法律诊所的吴启刚在接听咨询电话

律实务的技能,如司法文书写作、摘要和辩论、起草法律文书、诉讼技巧训练、法庭辩护等等。实务操作阶段,指导教师不仅要全程参予到案件中来,还要对办理案件的各个环节进行具体指导,如办案流程、带领学生会见当事人、修改学生写的辩论稿等等。因此,法律诊所中的指导教师与一般教学中的教师有很大区别,他不仅是一名教师,还必须一名律师。法律诊所教师林淳用“累”来形容教学,他说,与以往的教学方式相比,教师在进行诊所式教育时,往往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自己律师方面的业务也受到一些影响。省内既是教师,又有律师的人实在太少,而且身为律师的他们往往各有想法,法律诊所的师资能不能长期保证,是个潜在问题。

三名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2000级的学生在法律诊所工作

  经费保障。这学期法律诊所的费用是由学校出资3万元,而下学期,学校已经表明没有资金投入,他们虽然已争取到美国福特基金会2万元人民币的资助费,但是保障经费仍然是个问题。法律诊所作为法学院的一门课程,法学院理应提供一定的经费,但是作为教学机构,法学院的经费无法满足法律援助实践的需要,而法律援助中心的经费也是捉襟见肘,因此即使法学院的学生从人员上充实了法律援助的队伍,如果没有经费保障,相应的法律援助工作还是无法真正开展。办案资金的缺乏,使得法律诊所对各地州市的法律援助案件只能鞭长莫及,只能在贵阳市范围内选择,极大地限制了法律诊所的业务拓宽。
  
  法律制度。我国目前对于学生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学生在法律援助中,在受理案件、调查取证、会见当事人和代理出庭等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不明确,也常常会发生被拒之门外的情况。因此,为了保障学生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有必要制定相应的规则制度。尽管贵州省目前法律诊所的学生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可以取得与执业律师相同的资格,但是,这只是贵州省的地方文件,有些法院到目前还没有承认他们的身份。而且相当一部分工作者也没有认识到这种教学方法在培养法律实务型人才的优势。

  此外,还有法学专家认为,法律诊所毕竟以教学为主要目的,而法律援助往往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如何协调好法律援助服务与法律诊所教育的关系也值得探讨。(完)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


相关新闻  
 
新华网新闻检索
组合检索  帮助
图片新闻
贵州民院"法律诊所"打破传统法律实践(2003-08-12 09:40:38)[详细内容]

贵州新型农牧场(2003-08-12 09:22:20)[详细内容]

今日要闻
· 贵州:发出通知要求严防乙脑流行
· 贵州省首场汽车置换拍卖会结束
· 贵州清理非法占地689宗
· 贵州将全面评估中职学校
· 贵阳市研究生人数增加近8倍
专题报道
贵州民院"法律诊所"打破传统法律实践
贵阳市人大面向市民立法听证会实录
在南极生活的日日夜夜
仁怀:变味的人情酒
侗族大歌的“申遗”之路
热点聚集
· 贵阳市人大面向市民立法听证会实录
· 贵毕路:车祸缘何猛于虎
· 贵黄路沿线坟墓散葬“风景”该杀
· 贵阳生活 2003—2005
· 贵州桶装水恶性竞争

版权所有:新华网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新华社贵州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