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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贵州频道7月1日电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新标准汽油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贵州省物价局、中石化贵州
分公司、中石油贵州分公司发出通知,从7月1日起实行新标准汽油价格。
通知说,按照优质优价原则,适当提高新标准汽油价格,执行新的标准清洁汽油品质比率。同时,将汽油标准品由目前的90号无铅汽油改为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从2003年7月1日上午8时起,在全省范围内执行“新标准清洁汽油”最高销售价格可以下浮,但不得突破8%的幅度。其他非标准价格按照国家规定新的品质比率确定。对超越权限擅自提高价格或低于国家指导价范围销售和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从严查处。
(责任编辑:彭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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